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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MEND COLREG 7出港船優先 領港呢至少要多5倍 領港站不能無限制放大 避碰規則應該是屬地主義 進港船調整在航道的中間 兩條船的航線有重疊 https://youtu.be/4sWSJy-l0YQ

各位朋友大家好,這是我們避碰規則講座的第7講,上一講了我們有提到呢,在航道進出口的區域呢,航向應該怎麼安排,一般船上了都是習慣,進港跟出港都是同一條航線,那這個呢是在來往船隻不多的時候呢,可以使用,如果說這個港口呢,經常有船交會這種實務呢,就會造成了本船的出港路徑跟他船的進港的路徑呢交會,那只要兩條船的航線有重疊的地方呢,就是有可能碰撞的區域,所以正確的做法呢,就像圖上一樣進港的時候呢,是紅色的航線,出港的時候呢是藍色的航線,當然啊這個這裡的航線畫的,那是出港的優先,因為呢他這航道兩邊的水深分配,所以呢出港船讓他能沿著航線的中線前進。

我們上一講有提到呢出港船出了航道,他的需求就是向左轉向右轉,那進港的船呢他要進到航道之前呢,他要把船隻的位置呢,調整在航道的中間,這樣呢他才可以呢,直接開進港。如果他的船位呢,不在航到的中間,他勢必呢要一邊調整他的船位,一邊能調整他的船首向,那這個呢就會造成他操縱的困難,尤其是呢一邊迴轉,一邊調整船位,還要因應呢外面的風雨雷電,這些流水作用在船身上,偶而再遇到出港船隻,還要拿採取避碰措施的,更沒有辦法,對正船身。所以呢這就是優良船藝失傳的地方。

現在的避碰規則呢,都是什麼,以船隻相遇的角度呢,來規劃這個避碰的責任跟義務,其實呢這是不合理的,因為呢避免兩條船碰撞,只要避開碰撞點,就可以避開碰撞。那就要調整船隻的航向航速,避碰規則應該是屬地主義。 我們在歐美開車的時候,有幹道先行的文化,幹道就是大馬路,跟旁邊小巷子出來的地方,就有一個交叉點。那這個交叉點呢,就是什麼碰撞的熱點,最容易發生碰撞的地方,小巷子的出口,這時候能要避免碰撞,我們一般陸地上採取的是幹道先行,也就是大馬路上面有車的時候,大馬路的車子應該要先行,在巷子裡面出來的車呢,就是要等待。所以經常就造成什麼小巷子的車出不來,但是呢如果強制規定的話,碰撞事故就減少了很多。

那我們反觀台灣的解釋呢,誰先開到巷子口,誰就先贏,後到的呢都是百分之百的責任。所以造成的巷子裡面的車,要出來呢就大搖大擺,直接就開出來嗎,在大馬路上的車呢,就一定要怎麼樣,讓他過。造成很多人轉彎,根本都從來不看看大馬路上面,有沒有來車,這種文化影響之下,只好怎麼樣所有的路口,都裝上紅綠燈,反正了我們台灣人有錢,裝的紅綠燈,那就是什麼20公尺30公尺一個,紅綠燈就是沒完沒了。你呢在夜裡面沒有車子經過啊,你要乖乖在那邊等紅綠燈,真的是明顯違反世界的潮流。

大海上的也是一樣,如果呢大家都爭先恐後,拿這個碰撞事故呢,永遠也不可能減少。 好我們說呢,我們要求修正避碰規則,有的朋友呢,就質疑啦這沒有現成的版本,我們憑什麼去修正這些避碰規則,前面這裡列的就是,我在近接避碰裡面寫的第九章,在狹窄水道裡面的優良船藝是什麼?這些優良的航運實務,再設計新的規則的時候呢,加以採用,這就是討論的起點。我們並不是坐下來拿白紙黑字,就說要做這個,要做那個,這已經是我們的最後一哩路。

好下面我們看看啊這個領港站的安排,150噸以上是強制領港啊,所以呢這是非常小的船,那其他哪有限例外。這個領港的登輪的區域,是在家不阿里這個aproaching light buoy 這個"接近燈浮”的東南方2海裡的位置,這個呢接近的燈浮上面,裝的有一個racon ,那這個在我們的雷達回跡上面有看到,所以他登輪的地方呢,就是跟我們圖上看到的一樣,也就是在一號浮標位置。問題是呢他領港登輪的區域的,又把他畫了一個圓圈,哪這一個圓圈呢半徑是1.5海浬,所以可以說呢,從1號浮標到臨港站的標誌,整個呢都是在臨港上下的區域,這樣子是不知道方便到誰啊,那問題就是來往的船隻經過的時候呢,看到這一個標誌,都認為自己在圓圈裡面,自己呢就是有特權,可以在這邊等待,那一般我們呢是沒有呢再給他畫這一個圓圈,那也就是呢,你盡量在領港站附近等待,那你的領港站,不能怎麼樣無限制的放大,放到這麼大呢,就造成了進出港船隻的無所適從。所以這個呢,也是DP world 他在設計這個碼頭的時候,一個重大的缺陷。把領港站呢放了太接近進出口航道,其一,

其二就是把領港區域呢,又放得太大。 這個港呢是有40個領港,是多國籍的,然後呢他工作呢,跟港口管制的管制員的時間,是一樣,差不多了每一班有8到10個領港在值班,那他們的工作就是什麼,11天為週期,那一天8個小時,下午1點到晚上9點是小夜班,上兩天休息1天,再來上大夜班,晚上9點到早上6點,上兩天休息1天,日班上兩天休息3天。所以總共11天做6天休息5天,那台灣的領港呢,如果也這樣子分的話,我們的領港呢,至少要多5倍,增加就業機會,當然人數1多呢,大家的收入就少,明天我就挨罵。 好我們看了長慧輪上面是突尼西亞的領港,那他呢是2007年了得到他的證書,2008年在突尼西亞開始做領港,然後做了6年以後,2014到加不啊力作領港,到出事的時候呢,那這個領港是碼頭管理公司所授權的,然後呢每個月帶60到70條船,帶60到70條船,以70條船來算的話,他一個週期大概是23條船,那做6天休5天,一天大概是帶四條船,這是人家認為合理的工時。

領港的都有良好的休息,在他登上長慧輪之前的前一天呢,他也沒工作,因為呢他當的是大夜班,是他今天當班的第一條船。領港的也沒有任何的壓力,關於呢他從出港船去直接帶進港船亞歷山大一號,那當然啊他原來是沒有壓力,可是他看到呢亞歷山大一號,已經呢太接近一號浮筒的時候,他就呢提早的出去,所以本來沒有壓力的,因為亞歷山大一號太接近1號浮筒,它就能急急忙忙下船,衝了出去,雖然呢一般的協議,都是他應該在一號浮筒才下,那今天呢,他在二號浮筒就下船了。 好我們看領港的操作手冊,dp World操作手冊,裡面呢有包括這些指導跟程序,如何記錄呢意外事故,航行,還有呢通訊的頻道,強制報告的區域,right of way 路權,如何會船,速率限制,如何領港登輪的安排嗎,這個手冊是給什麼領港用的,那下面是有關於呢right-of-way路權,也就是我們說的呢優良船藝的部分,那在航道的出口,如果出港船在航道的出口,跟進港船使用航道的進口點,如果兩個呢是在同一個地點的時候,(路權呢應該那給出港船)。就是說出港船優先,如果進港跟出港船,同時到達呢航道的出入口。

那這個意思,就是跟我們呢開車的時候,到山路上面,一個是上坡,一個是下坡,那到底是上坡車要讓下坡車呢?還是下坡車要讓上坡車?那開車的時候是什麼?上坡的車子要讓給下坡的車子,因為那個下坡的車子速度會容易失控,一衝出去就是死路。海上一般是讓給出港的船隻優先,因為出港船隻,他在航道裡面,沒有辦法左轉右轉,沒有避碰迴轉的空間,所以讓他先出去,那在外海的船隻,還沒有進入航道,應該讓他出港船先過。 亞歷山大一號的船長,也是嘗試的想要呢,讓給長慧輪,但是呢他的意志不堅,他就乾脆呢開到航到的右邊去等待就好,讓長慧輪呢從他的船尾經過,東搓搓西搓搓,船又停不下來,就直接呢衝到兩個人的碰撞熱點上去,雖然他的速度不高,這就跟台灣這些巷子裡出來的人們一樣,不怕死,好下面再繼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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