要怎麼樣控制我們的金箍棒呢
不管怎麼樣?船速還是要的,所以有速度,就有金箍棒,有了金箍棒,就有碰撞危機,有了碰撞危機,也不是就只能停車等待。所以我們要為我們的金箍棒找出路,等我們找到了可以前進的方向,那怎麼樣調整我們金箍棒的方向,就是我們現在要討論的東西。
不同的碰撞距離,需要不同的避碰角度。這個在避碰隨筆裡有討論過,一般來說,在外海,一海浬的碰撞距離,也就是本船還有一海浬的前進距離裡,避碰的角度應該是20度,本船還有2海浬的前進距離裡,避碰的角度應該是10度,4海浬是5度。當然這只是最基本的轉向角度需求。
碰撞距離越近,就需要越快的迴轉速率,因為還要考慮到轉向所需要的時間,以及可以採取行動的距離所受到的限制。所以我們可以大概的說,一海浬的碰撞距離要使用滿舵來啟動迴轉,兩海浬的碰撞距離應該使用15度舵角,至於四海浬可以使用五度的舵角角來啟動迴轉。因為這是避碰的急迫性不同,
使用滿舵來啟動迴轉,要先order滿舵的舵角,然後等待,等待船頭開始慢慢的離開原來的航向,這時候可以視情況來回舵,一般的原則是等到本船的船頭已經經過他船的船舯,或是駕駛台的方向,就可以回舵了(駕駛台下面,就是該船最脆弱的機艙,為了不撞機艙,我們寧可冒著船隻失控的危險,保持原來的滿舵)。就是經過了他船的駕駛台才回舵,船隻仍然保留原來的迴轉速率,繼續往他船尾的方向轉(不要忘他船的船尾,也是要害),為了穩定船隻(看迴轉速率是不是超過每分鐘20度?),我們甚至可以考慮直接使用反向的滿舵,來穩住本船的航向。隨時觀察迴轉速率,不要忘了使用滿舵來啟動迴轉,是因為碰撞距離只有一海浬。
兩海浬的碰撞距離應該使用15度舵角,要先order舵角,然後等待,等待船頭開始慢慢的離開原來的航向,這時候可以視情況來回舵,一般的原則是,等到本船的船頭船頭開始慢慢的離開原來的航向,如果你只打算轉10度,就可以開始回舵了。
兩海浬的碰撞距離使用15度舵角,如果你打算轉30度,就要等一下,順便觀差一下,船是向上風轉向,還是向下風轉。船向上風轉向10度,就可以開始回舵了;向下風轉20度,就可以開始回舵了,這個差別是因為迴旋支點的作用。
好像離題了,講到船隻操縱,再看碰撞線吧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