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果目標在駕駛台中間的操船位置看不到(紫色+紅色+綠色區域),並不表示在駕駛台的兩邊也會看不到。如果船長能夠改變他在駕駛台觀測的位置,從中間移到本船的兩舷,就像船隻在靠碼頭的時候一樣。那麼船隻的可見區域,就會從船邊改變。如果船長轉到左舷來觀測,從左舷往前看,紅色的盲區變為可見。同樣的在右舷瞭望,右舷綠色的盲區成為可見。不論你站在哪裡,都看不到,才是真正的盲區(紫色區域。)。事實上,船長站在船舷邊觀測時,盲區是變大了。但是在他所站立的這一側可以說是沒有盲區的。因為他沒有受到船頭的結構,跟船上裝載貨物的阻礙。這就是為什麼?我們在避碰操作時候,需要左右兩舷來回的跑,以觀測用舵之後,本船的迴轉?觀測在左舷或右舷的目標,是不是已經轉向了?或它船主機是否已經停車了?

我們可以把這個左右觀測的任務,分配給在駕駛台的其他船副幫忙,檢查我們視線所不能及的範圍。只要我們能夠從駕駛台的兩舷,去觀測目標,我們實際上的盲區,就會相對的縮小。請參見下圖,真正的盲區是紫色的方形區域,並不是我們在駕駛台中間,所看出去,包括放射到兩邊約15度的三角形(紅色與綠色三角形)。通過駕駛台兩邊的核實,實際的盲區,將減少至紫色方形區域內(船寬乘上兩倍船長的長方形)在我們真實盲區上的目標,都有碰撞危機。如果能把目標移到紅色與綠色三角形內,碰撞危機就會小很多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(真實盲區圖)

用舵轉向後,目標從駕駛台的2舷都看不到

如果用舵轉向後,從駕駛台2舷的觀測,目標都看不到,那表示目標就在正前方。在這時候,我們已經沒有其他的選擇,只有繼續原來轉向的動作,或者是加大舵角,去加速迴轉,去祈禱能及時把船頭轉出來。如果目標在我們的盲區內,做了改變航向,或者是停車的動作,此時即使想用反舵來制動迴轉:事實上,對本船來講,也是沒有用的。因為在壓反舵迴轉的第一階段,也需要兩倍船長的前進距離,船體才會開始真正的轉向。目標已經在真實盲區內,就只能硬的頭皮繼續轉,壓反舵,反而自尋死路

除了目標在真實盲區內,保持我們的視線與目標的接觸,對避碰來講,是很重要的。就像我們上面所提到的,完美操船,只要把目標保持在視線之內,就會讓我們知道目標的正確動向,本船是否會與它發生碰撞,或者是否可能會撞到船尾等。

我們可以再回頭看看,使用四個不同舵角迴轉的圖表中(全長285公尺船寬32公尺巴拿馬極限船),船首向改變10度的線(在0.25海浬上的綠色船身),很明顯,船頭在第一階段,只轉了10度,不論是使用多少舵角。每條船迴旋特性不同,其他船可能轉的度數更少或更多,這只是用來做討論,讓我們能有初步的了解。

從船頭算來,雖然船首向改變了10度,但是船體的三個部位的橫移大小如下:

  • 船頭在迴旋支點的四分之一船長的前方,實際上,只偏離原航線(285/4 x sin 100= 72 m x sin 100=12.5 m)
  • 船尾呢?是在迴旋支點的四分之三船長後方(285m/4 x3=213.75m),偏離原航線三十七點五公尺(285/4x3m x sin 100= 37.5m)。所以我們可以正確地估計,船尾大約是1.1或者是1.2倍船寬。
  • 而迴旋支點呢?現在還是在原來的航向線上。
  • 如果船的中心區域是船最寬的部分(在迴旋支點的四分之一船長的後方),船中舷邊的橫向反移量也是有12.5米,就像被舵角推開一樣。

船體的三個部位的橫移方向:

  • 船頭是向用舵的同一側橫向位移,
  • 迴旋支點在原航線上不動。
  • 船尾是在向操舵的反側做船尾反移。   
  • 船舯像船尾反移,就像被舵角推開一樣。

現在我們可以得到一個大概的概念,也就是船體的三個部位的橫向位移方向大小,都不太相同。對其他船的當值船副而言,本輪的動態,就像抖了一下,看起來有點動靜,卻又不知道,本輪的究竟意圖為何。尤其是在夜間的時候,人的眼睛只能偵測到他船的輪廓,船頭船艉一團黑,輪廓變了一下,又停了,如果不是連續觀測,根本不可能知道,他船輪廓的變化。 這就是為甚麼,我們需要保持連續瞭望的原因。

船頭橫移12.5米時,不可能閃避其他大船,只有足夠的寬度,閃過一條12米長的小船或浮標。在此緊急情況下,利用橫向的移動量,避開固定物體的效果有限,因為船舯與船尾還在原航線上。如果是大型目標,人員應該做碰撞準備,必要時抓住固定物體,避免慌張。對於小型目標,這些橫向位移可能還有一些用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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