碰撞距離DTC除以自身的船速就是TCPA,通常我們得到的TCPA是從兩船的距離除以相對的速度。既然碰撞距離DTC不能從ARPA資料中得到,我們不得不利用TCPA的時間,讓我們可以考慮安全操船的因素。
例如:下圖為兩船具有碰撞危機,將同時達碰撞點。
碰撞距離DTC除以自身的船速就是TCPA,通常我們得到的TCPA是從兩船的距離除以相對的速度。既然碰撞距離DTC不能從ARPA資料中得到,我們不得不利用TCPA的時間,讓我們可以考慮安全操船的因素。
例如:下圖為兩船具有碰撞危機,將同時達碰撞點。
避免碰撞的時間差觀念
通知機艙備便主機要一小時,是根深蒂固在每位當值船副腦中。使用主機避免碰撞,總是最後採取的策略,以避免當主機必須減速時,熱應力造成主機的損壞。對於要用舵來有效的避免碰撞,航海員需要7倍船長的前進距離,船隻才會來得及反應。這7倍的船長距離,需要一些時間來作用。
碰撞距離代表的是,本船會前進到碰撞點POC(POINT of COLLISION)的距離。這個距離就是本船,能夠用以操縱最佳的避碰行動,增加與他船的最近距離。相較起來,相對距離DISTANCE or RANGE就比較無關緊要。
每條船的船副,都應該有最基本的觀念,既是本船的巡航速度與船長,跟TCPA的關係。
就好像我們的例子裡面說的,本船是三百公尺長,航速20節。這時如果在雷達上面,看到目標的TCPA是 9分鐘時,我們需要至少轉 ? 度以上。
如果目標在駕駛台中間的操船位置看不到,並不表示在駕駛台的兩邊也會看不到。如果船長能夠改變他在駕駛台觀測的位置的話,從中間移到本船的兩舷,就像船隻在靠碼頭的時候一樣。那麼船隻的可見距離,就會從船邊改變。在右舷的盲區,跟在船舯的盲區是不一樣的。如果船長轉到左舷來觀測的話,事實上,船長站在船舷邊觀測,盲區是變大了。但是在他所站立的這一側,可以說是沒有盲區的。因為他沒有受到船頭的結構,跟船上裝載貨物的阻礙。這就是為什麼?我們在避碰操作時候,需要左右兩舷來回的跑,以觀測我們用舵之後的船隻迴轉,我們要避碰在左舷的目標或在右舷的目標,是不是已經轉向了?或者是在最後避碰的時候,它船主機已經停車了?
我們可以把這個左右觀測的任務,分配給在駕駛台的其他船副幫忙,檢查我們視線所不能及的範圍。只要我們能夠從駕駛台的兩舷,去觀測我們的目標的話。那我們實際上的盲區,就會相對的縮小。請參見下圖,真正的盲區是黑色的區域,並不是我們在駕駛台中間,所看出去放射到貨物的兩邊,包括紅色與綠色的部份。通過駕駛台兩邊的核實,實際的盲區將被減少。
IMO盲區
IMO決議視線的需求,是從駕駛台往船頭前方看,盲區不應超過的距離是,兩倍的船長或500米中的較少者。從以上的討論來看,原因很清楚,船舶在這個前進範圍內,無法用任何手段,製造任何空間去避碰。